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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AS-ECOLE D’ARCHITECTURE DE STRASBOURG 教学组织 -第一阶段学制两年(至多三年),合格者可获“建筑设计专业第一阶段高等教育国家文凭”。第一学年课程包括六个单元,第二学年课程共分九个单元。通过第一学年全部单元者(每一主要教学单元平均分数须达20分之的10分)方可升入二年级学习。 -第二阶段学制两年,合格者可获“建筑设计专业第二阶段高等教育国家文凭”。课程包括13个全阶段可积分单元。此外,在这一阶段学习中,学生须完成一项个人研究设计项目,并于第四学年结束时递交一份论文并举行答辩。 -第三阶段学制两年,合格者可获得“政府认可建筑设计师文凭(DPLG)”。本阶段课程包括三个教学单元、一次为期一个学期的实践训练实习并须提交一份实习报告和个人毕业设计(TPFE)。 斯特拉斯堡建筑设计学院与其它高等教育机构签有协议,使本院学生可以攻读9项高等深入研究文凭(DEA)和高等专业文凭(DESS)。学生被录取后,可在第三阶段参加相关课程(研讨班、实习)的学分考核,合格者即可获得高等深入研究文凭(DEA)或高等专业文凭(DESS)。 重点:城市规划,考古学,合成图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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