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准备
(C1) 所需资料清单(*号项目应根据申请人具体条件和项目要求准备)
1. 高中(中专)毕业证
2. 高中毕业生的高考成绩和准考证*
3. 高中毕业生的大学录取通知书*
4. 在读大学生的在读证明或学生证*
5. 在读大学生的新生入学登记表*
6. 大学全部成绩单*
7. 本科毕业证*
8. 学士学位证*
9. 大专毕业证*
10. 工作经历证明*
11. 无犯罪记录证明*
12. 音乐专业等级证*
13. 出生公证书(法文)(16张2吋彩照,全家户本、父母单位证明)
14. 个人简历、求学计划(翻译成法文)、 获奖证明复印件
15. 美术类学生要提供20幅以上作品有法文注释的作品集,音乐舞蹈类学生要提供自己表演的VCD/CD等音像作品。*
16. 工程师项目要有2份以上任课教师推荐信(英语)*
17. 参加CELA评估前要先参加TEF考试,英语授课项目要有英语水平如合格的雅思成绩证明递交签证申请前要有护照和存款证明(6-10万元)
(C2)各分项清单
院校申请所需材料
学生了解学校及相关就读情况,确定申请意向,通过教育中介结构或直接向校方提交申请材料,一般的申请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个人简历(中英法文)
2)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的中法文公证件。
3)英文或法文推荐信
4)语言考试成绩TEF/TOEFL/GMAT或法语学时证明
5)在法学习计划(阐述赴法留学的动机,目的,学成后计划等,英文或法文两份)
6)二寸免冠照片四张
(C3)各类学生CELA面试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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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需要向CELA评估中心提供的学术评估材料
(除特别注明,递交时请提供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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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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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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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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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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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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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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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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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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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有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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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大学的预注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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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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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生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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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项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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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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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参加了一项交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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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请提供X, A, B, C 或 D中所提到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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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下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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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请提供F, E 或 G中所提到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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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下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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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个人情况提供的非必需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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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下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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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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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已经毕业于中国的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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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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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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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该文凭与原件相符,同时翻译成英语或法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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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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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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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是中国的大学的在读生或者您已经中断了您的大学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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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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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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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该成绩单与原件相符,同时翻译成英语或法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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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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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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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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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该通知书与原件相符, 同时翻译成英语或法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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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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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各学期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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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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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该成绩单与原件相符, 同时翻译成英语或法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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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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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证明或者中断学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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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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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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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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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已经被大学录取但未曾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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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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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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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该成绩单与原件相符,同时翻译成英语或法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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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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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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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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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该通知书与原件相符, 同时翻译成英语或法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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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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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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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参加了高考但未被大学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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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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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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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该成绩单与原件相符,同时翻译成英语或法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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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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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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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语授课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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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学生免考TEF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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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内有效的TEF考试成绩证明,或者TEF考试的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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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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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教育部承认的法国大学文凭的获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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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语专业本科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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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语专业本科四年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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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了TAGE-MAGE考试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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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DELF文凭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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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DALF文凭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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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政府奖学金的获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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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语言学校的预注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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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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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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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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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英语授课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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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学生免考IELTS, TOEFL, GMAT 或 GRE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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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内有效的IELTS, TOEFL, GMAT 或 GRE其中一项的成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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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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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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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专业本科四年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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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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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双语授课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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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语言学校的预注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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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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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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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内有效的TEF考试成绩证明,或者TEF考试的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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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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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考的学生范围同“用法语授课的专业”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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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内有效的IELTS, TOEFL, GMAT 或 GRE其中一项的成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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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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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考的学生范围同“用英语授课的专业”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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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必须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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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已经有工作经验,并且您认为该工作经验对您在法国的学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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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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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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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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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该证明与原件相符,同时翻译成英语或法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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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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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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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法国使馆提供的学生签证流程
与使馆长期签证处预约(为谨慎起见,至少提前两个月):电话:65 32 60 85 (上午9点到12点,下午2点到4点)立刻就会与您定好日期;如果因为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您不能如期赴约,请再次拨打这个电话来预定一个新的日期。
准备您的签证申请中与学习有关的材料:
1.护照的复印件一份;
2.身份证的复印件一份;
3.如用法语教学:法语水平证明(至少500学时)也有可能根据您所选择的赴法学习所要求的法语水平,要求出示在一对外法语教学机构的注册证明;
4.如用英语教学:相应的英语水平证明;
5.中国大学的录取证明以及高考成绩(原件会交还给本人,递交2份复印件);
6.最高学历证书(原件会交还给本人,递交2份复印件并公证其与原件相符,同时必须翻译成英语或法语);
7.最后就读学校的学生证(原件会交还给本人,递交2份复印件);
8.法国大学的注册证明或有条件的预注册证明,上面要注明学习的性质和学制时间以及欲攻读的学位(原件会交还给本人,递交2份复印件);
9.留学签证学习评估表;
10.学习计划。申请人应在一封经本人签字的“留学意向书”中用法语或英语阐述赴法留学的原因,还要说明最初所受教育与赴法学习以及将来回国后的就业计划三者之间的联系;
11.用法语或英语写一份个人简历;
12.800元人民币。
注意:材料不全者将不予以考虑
面谈当天,请带好上述第2点中所列举的材料以及800元人民币前来法国使馆领事处(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东三街3号)
领事处会交给您一张通知条,这样您就可以进入语言及学习评估中心CELA,地址是: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三里屯办公楼1号楼2层(从签证处出发走酒吧一条街10分钟即到)
语言及学习评估中心(CELA)是法国驻华使馆内部的一个正式部门,其目的是针对所有将赴法学习的外国学生来确定:
1.申请者的语言水平;
2.筹备情况和动机;
3.学习能力及在中国所学与赴法学习内容是否具有逻辑一致性;
4.此项服务是收费的;每人800元人民币。
您到达CELA以后,一位工作人员会审查您的材料并让您与文化处一位工作人员面谈。面谈结束以后,会交给您一张《 考试结束证明 》。
带好《考试结束证明 》,前面所提到的学习材料以及要求的其它材料,您可以到使馆签证处递交您的签证申请,签证申请会立刻被登记;您的申请审查结果会在5天后通知您。
除了到语言及学习评估中心(CELA)面谈时所带的材料外,在最后申请签证时还须递交下列材料:
1.带照片的签证申请表;
2.证明在法国有足够的生活费用的所有材料(银行证明;在法有担
保人证明,同时要附上此人的收入情况证明的复印件一份,等);
3.在法国的地址(租房,由别人提供住处,等等)。